对固定制造费用差异分析方法的剖析
一、对目前分析方法的简要回顾
财务管理学上所确定的固定制造费用差异亦即总差异为“固定制造费用实际数”与“实际产量下的固定制造费用标准费用额”的差额。其计算公式为:固定制造费用差异(总差异)=固定制造费用实际数-标准固定制造费用=固定制造费用实际数-实际产量×单位产品标准工时×固定制造费用标准小时分配率。
对这个算式分解,形成了目前对计算固定制造费用总差异的“二因素分析法”和“三因素分析法”。相关的计算式如下:
(1)二因素分析法。耗费差异=固定制造费用实际数-固定制造费用预算数;能量差异=固定制造费用预算数-实际产量×单位产品标准工时×固定制造费用标准小时分配率。
(2)三因素分析法。耗费差异=固定制造费用实际数-固定制造费用预算数;闲置能量差异=固定制造费用预算数-实际工时×固定制造费用标准分配率;效率差异=实际工时×固定制造费用标准分配率-实际产量×单位产品标准工时×固定制造费用标准小时分配率。
二、固定制造费用差异分析方法中存在的两大问题
1.固定制造费用总差异算式存在明显错误。
例:某企业的预算产量为500件,每件产品固定资产制造费用的标准成本为3元(单位产品标准工时为2小时,标准分配率为1.5元/小时),固定制造费用预算数为1500元(500×3)。假设实际产量为1 000件,实际固定制造费用为3 000元,实际工时为1 980小时。按照目前的固定制造费用差异分析方法的结果为:总差异=固定制造费用实际数-标准固定制造费用=固定制造费用实际数-实际产量×单位产品标准工时×固定制造费用标准小时分配率=3000-1 000×2×1.5=0(元)。
(1)用二因素分析法计算:耗费差异=3 000-1 500=1 500(元);能量差异=1 500-1 000×2×1.5=-1500(元)。
验算结果:总差异=耗费差异+能量差异=1 500+(-1 500)=0(元)。
(2)用三因素分析法计算:耗费差异=3 000-1 500=1 500(元);闲置能量差异=1 500-1 980×1.5=-1470(元);效率差异=(1 980-1 000×2)×1.5=-30(元)。
验算结果:总差异=耗费差异+闲置能量差异+效率差异=1 500+(-1 470)+(-30)=0(元)。
就此例,如果从固定制造费用差异的各分解指标的角度看,可能不易发现以上固定制造费用差异分析方法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只要从固定制造费用总差异的角度稍加分析,便可发现以上分析方法是明显错误的。因为,例中的实际产量在预算数的基础上增长了一倍,实际的固定制造费用也随之在预算数的基础上提高了一倍。也就是说,例中的固定制造费用是随产量而成正比例增减变动的。这显然有悖固定制造费用不随产量变动的成本属性。由此可知,本例中的固定制造费用存在较大的浪费问题。按理,对其分析出来的固定制造费用总差异应该为一个较大的“正数”才是正确的。然而,以上分析固定制造费用差异的结果却显示为“0”,表现为固定制造费用既没有节约,也不存在浪费问题。毫无疑问,以上分析的结果是错误的。
这是因为,在目前财务管理学上所建立的固定制造费用总差异算式,其式中的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