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应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摘 要: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整体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针对当前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本文对多方面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民营经济正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亮点。目前,商业银行的信贷注意力已开始转向民营企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资金缺口问题目前仍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一、影响和制约民营企业融资的因素
(一)从国家的政策环境方面分析
1.融资渠道过于狭窄。目前,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除了自筹及民间借贷外,主要还是依赖银行借贷。我国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缺乏,二板市场迟迟没有建立,虽然少数民营企业已经通过上市融资,但是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上市融资难度依然很大,融资渠道过于狭窄。
2.担保机制不健全。目前,各地政府部门还没有普遍建立起一套运作成熟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制。即使一些地方建立了担保机构,但是筹集的担保基金数额小,运作不规范,“门槛”过高,企业申请担保还须支付数额不低的保证金,无法满足广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
3.金融服务体系缺位,间接融资渠道受阻。民营企业现阶段在县域较为集中,但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重点向大中城市转移,其在县域内的分支机构相继撤并或降格,使得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缺位现象更加突出。一些县区国有商业银行经过撤并后,只剩下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而农村信用社当前的信贷重点在小额农贷上,服务对象是分散的农户及个体专业户,对经营效益不错的民营企业的大额贷款无法完全满足,这就使得民营企业贷款更加困难。
(二)从商业银行自身原因分析
1.一部分基层商业银行观念陈旧落后,对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实行不同待遇,目前仍有少数商业银行固守习惯思维,不重视贷款的营销,宁可向效益不好的国有企业放贷,也不给经营效益比较好的民营企业贷款。还有,目前部分银行过于严格的收贷收息责任约束,致使信贷人员对风险不确定的民营企业产生惜贷恐贷行为,同样加剧了民营企业“贷款难”。
2.商业银行信贷权限集中,无法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普遍上收了基层分支机构的贷款审批权,基层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要层层审批,手续过于繁杂, 时效性差,往往一笔贷款批下来后,企业早已错过了市场良机。
(三)从民营企业自身方面分析
1.民营企业整体发展水平低,优质企业偏少。对于多数管理不规范、风险不确定、经营状况一般的民营企业,无法从容放贷,由此形成了企业“贷款难”与银行“难贷款”并存的状况。
2.企业信息披露不规范。部分民营企业在完成基本建设后,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明,不能出具其购买设备的发票,使银行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有些企业章程、合同、验资证明随意变更涂改;还有为数众多的民营企业粗放式、家族式管理现象普遍,财务管理制度混乱,尽管自身盈利水平较高,但是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再加上怕露富、想少交税思想的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时效性无法保证,财务数字的随意性、隐蔽性大。上述原因,直接造成企业财务报表失真,银行评估时也只能凭经验、凭感觉,给银行贷款带来了难度和潜在风险。
3.部分民营企业存在信用问题。应该说,经营管理比较正规的民营企业信用意识还是很强的,但是也有部分民营企业由于自身市场竞争力较弱,信用观念不强,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时有发生,使贷款具有较大风险。
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思路
加入WT0后,中国民营经济可以说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家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信誉度对银行来说更具有吸引力。因此,研究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1.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尽快改变融资格局单一的局面。建议尽快推出“二板市场”,扩大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允许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融资,满足自身发展需要。
2. 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民营企业的扶持引导力度。鉴于民营企业创业初期资金实力、规模、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缺陷,各级地方政府要尽快拿出一块资金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并不断完善担保机构的运行机制,切实解决企业担保难问题。同时,要有选择地为民营企业提供贴息贷款、税收优惠,实施高新技术成果奖励,帮助民营企业培训财会营销专业人员,进一步规范管理,为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创造条件。
3.建立民营企业信用备案制度,以工商、公安、统计、金融等部门的数据为基础,以企业经营者、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评估、预警、管理、分散为主要环节,逐步建立起对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在内的信用制度。
4.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统计、财务指标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采取措施教育、引导、约束民营企业树立信用观念。同时选择部分经营规模大、管理规范、讲信誉、效益好的企业进行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以公司制取代家族式管理,引导民营企业向现代化、高层次的方向发展。
5.不断完善和优化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当前尤其要重视完善县级区域内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既可以在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设立农村商业银行,也可以在有效规避风险的前提下,在满足农民小额农贷需求的基础上,引导农村信用社通过扩大贷款利率浮动权、剥离不良资产、改变贷款使用条件,增加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
6.金融机构要彻底摒弃“成份”观念,真正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人民银行要继续发挥好信贷窗口指导作用,运用货币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7.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及现在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资金、技术、信息、人才方面的优势,为民营企业提供信贷、理财、信息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辅导,帮助企业规范自身管理,进一步密切与民营企业的关系,逐步改变其低起点、低档层发展的现状,提高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达到银企“双赢”的目的。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调查组 来源:《济南金融》2001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