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银行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金融会计 □唐闽湘
银行结算是社会资金周转的中介,是我国银行的主要中间业务,在过去数十年里为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银行结算在面临更大发展机遇与空间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盲目发展,不利于银行结算手段彻底改善。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了改善结算手段的科技投入,相继建立了系统内的电子汇兑系统,目前包括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在内,共有五个覆盖全国的异地清算网络。这些支付清算系统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存在不少问题。第一,五个系统功能趋同,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严重。第二,系统资源分割,作用有限。由于商业银行电子汇兑系统自成体系,不能解决跨行清算问题,这些相互独立的系统只能局部发挥作用。而系统内业务量有限,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投入产出效益不理想。而且,电子汇兑系统也没有解决市县两级清算速度慢的问题,造成各行承诺的“全国24小时到账”不能完全兑现。第三,进一步改进难度大。主要是各行在系统建设时,软、硬件没有统一的标准,数据信息格式不一给系统横向联网造成极大障碍,要进一步改造须投入大量资金。我国的银行卡网络建设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多家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用卡环境一直未能有效改善,而支付清算系统也重蹈了银行卡网络建设的覆辙。
二、无序竞争,降低了银行结算的服务质量。
目前我国银行结算竞争秩序还不规范,这集中体现在跨行结算业务上。一是时间长。同样一笔结算业务,跨行业务同城要晚一至二天,异地要晚三至四天;二是问题多。对代理解付的银行汇票吹毛求疵印章不清、密押有误等,搪塞拖延兑付。还有转汇业务也经常以各种理由退票等;三是查询难。银行之间的结算业务查询,电查函复或查而不复现象较为普遍,对客户直接上门查询也是马虎了事,极不负责;四是举报多。部分行把跨行结算作为竞争手段,肆意压票退票,这类违规占到结算举报近九成。跨行结算业务违规往往是部分行钻制度的空子,这给人民银行监管增加了难度,也损害了客户利益和银行自身信誉。
三、创新不多,限制了银行结算功能的充分发挥。我国银行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习惯将银行结算业务看作单纯的基础核算工作,忽略了它潜在的市场开发能力。从以下两个现象可以说明,一是银行结算工具与十年前相比没有大的变化,对银行本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客户有需求的结算工具缺乏积极性,有的是在人民银行组织推广下,勉强为之;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消费、投资、劳务等经济交易越来越多,对银行结算提出了需求,结算制度也允许个人开立银行账户、使用票据等结算工具。但银行对个人信用始终存有偏见,无形之中增加了个人通过银行办理结算业务的难度。我国银行业即将面临加入WTO后的激烈的竞争,要赢得竞争就必须搞好业务创新,但银行目前对结算市场的开发力度明显不够。
四、收费偏低,制约了银行结算收益的实现。
银行结算现行收费标准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这一标准与1989年颁布实施的《银行结算制度》基本相同。考虑到通胀和银行支付结算投入增加、设施改善等因素,目前的收费标准明显偏低。如,银行办理一笔汇兑业务要经过汇出汇入行四至五道手续,而手续费仅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