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亟待规范
[摘要]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有所发展,但由于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出现了业务量较小、水平较低的情况。本文在调查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规范对策,即重视中间业务,将中间业务定位为新的利润增长点;银行之间应当加强合作,公平竞争;制定统一可行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加强对中间业务的监管;加强对中间业务管理,加大对中间业务投入。
在金融创新不断、金融竞争激烈的今天,中间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现代化和金融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发达国家,中间业务收入已占到商业银行总收入的40%一50%,是与银行传统存、贷业务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之一,并继续显示着强劲的生命力。我国加入WT0在即,金融业的逐步开放已成定局,外资银行必将凭其先进的管理和成熟的经营,首先在中间业务上与国内银行业展开竞争。我国银行业实行商业化经营后,中间业务有所发展,但业务量较小,水平较低,并且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亟待采取措施加以规范。
一、制约中间业务发展的因素
(一)银行中间业务仍处于无序竞争状态。在对中间业务定位不准的情况下,银行之间的竞争显得非常不理性。为争夺客户,你少收费我不收费,甚至有的或明或暗进行“倒贴”。银行之间的你争我夺,使客户“待价而沽”的心理增强,对银行要价越来越高,甚至将本属自身的支出转嫁到银行身上,如要求银行承担有关代理业务的办公设备、线路、票据等费用。这种无序竞争的结果挫伤了银行开办中间业务的积极性,损害了银行自身利益,甚至降低了银行的社会形象,使中间业务走入了越来越窄的死胡同。
(二)中间业务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有力的收费依据。目前,各家银行对中间业务收费问题的呼声很高,但是除结算、银行卡、代理保险等少数业务品种外,人总行、中国银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尚未出台有关中间业务收费的具体标准,各商业银行总行也没有具体可行的收费办法。这种情况下各地金融机构要么不收费,要么自定收费标准或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使得收费标准不统一,收费行为不规范,破坏了公平竞争原则。目前,在缺乏收费依据和收费约束机制的情况下,中间业务“收费难”和“难收费”现象表现得尤为突出。“收费难”表现在金融机构拿不出中间业务收费的明文规定,委托方不愿交费;“难收费”表现在因缺乏强制收费的约束机制,金融机构害怕有乱收费嫌疑,担心在竞争中失去客户而不敢自行收费。另外,在收费的实际操作中还有许多具体的制约因素,首先是中间业务尤其是代理业务收费要得到地方政府的同意和物价部门批准。其次是向谁收费的问题,如代收水电费,向居民收费难度很大,而真正应该付费的被代理单位却不愿付费。第三是目前银行营业网点能够出具的中间业务收费凭证较少,税务部门要求金融机构必须采用发票形式,金融机构则无票可出。
(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不完善,专业人才匮乏。我国目前从各商业银行总行到基层行基本没有科学、合理、实用的有关中间业务的考核办法,对中间业务管理薄弱,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缺乏从事中间业务的专门人才。在我们调查的7家金融机构中,普遍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没有明确的考核办法,没有明确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问题。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发展,只在年度工作报告上有方向性要求,在管理上中间业务大都是与其他业务合办,挂靠于某一部门。另外,科技人才的匮乏分散,系统程序软件开发不及时,也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四)金融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中间业务的管理。在多年的发展中,除票据类、结算类业务外,多数中间业务的开发、审批、管理均缺少明确的规定。今年6月21日,人总行出台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将对中间业务的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暂行规定》还需要细化、完善,如防止不正当竞争、合理收费等方面。另外,由于缺乏统计与交流,各金融机构的中间业务基本上是单项开发,独立操作,分散经营,处于自发状态,影响了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规范发展中间业务的几点建议
(一)商业银行应充分重视中间业务,将中间业务定位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要改变为吸收存款而开展中间业务的出发点,真正把中间业务作为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的支柱性业务。目前,银行存贷业务受到冲击,传统的盈利空间受到打压,银行大力扩张中间业务以稳定和提高赢利能力,应成为科学明智的选择。我国银行业应当加强管理,充实人才,并利用后发优势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加强中间业务创新,拓展新的高附加值业务品种,将中间业务提升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和看待。
(二)银行之间应当加强合作,公平竞争。要发挥银行业同业公会的作用,协调商业银行之间加强沟通与联系,对中间业务收费等问题达成共识,创建公平的竞争环境,防止恶性竞争。对拖延、拒绝交纳手续费的单位或代理业务漫天要价的委托方,银行可以协商一致采取联合行动共同对外;对恶意竞争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银行业同业公会应采取一系列处罚措施,维护竞争的公平性。商业银行在软件开发、资源利用等方面也应当加强合作,这样既可避免软件的重复开发且不兼容问题,也可以解决全国性跨行通兑、大面积网上支付和客户资料实时查询等一系列问题,为中间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技术环境。
(三)制定统一可行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可以改变银行在中间业务中的单方付出,有利于中间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合理收费也可以增加对中间业务的后续投入,提高银行的金融服务水平。另外,合理收费可以拓宽银行收入渠道,提高经营效益,增强银行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实力。鉴于目前中间业务收费无依据,收费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人民银行应当授权银行业协会进行调查取证,尽快确定收费或定价标准要求,各金融机构自上而下严格执行。
(四)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间业务的监管,为中间业务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应指导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经营范围,实现中间业务由低层次的代收代付向代客理财、保险业务、证券业务等高附加值品种突破。人民银行应尽快出台进一步完善中间业务管理的相关管理办法,完善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使对中间业务的监管有相关法律依据。银行业协会等部门应加强对中间业务的统计与交流,使各金融机构的中间业务能够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五)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中间业务管理,加大对中间业务投入。由于中间业务范围大、头绪多、专业性强,各家银行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独立的中间业务管理部门;出台规划性意见,将中间业务发展纳入工作考核之中。同时加大对中间业务的资金投入,改善硬件设施,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注重专业人才的开发与培养,坚持对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同时还要有计划地培养、引进经济金融专家、咨询专家、调研评估专家、国际业务和外汇买卖专家,培养、吸收熟悉多种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 《济南金融》2001年第10期,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调查组 )